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抽取蔬菜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酒类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饮料、食用农产品、方便食品等7大类食品108批次样品,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,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、重金属污染、品质指标不达标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、自贡市、广元市、遂宁市、宜宾市、雅安市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,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;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。
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
(一)标称广元润和城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脆片,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广元润和城邦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。经复检后,维持初检不合格结论。
(二)丹棱县张登秀调味品经营部购进的干百合,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购进的干竹笋(小)也检出同样问题。
(三)四川久霖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(7号坛),其中甜蜜素(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四)丹棱县黄福兰调味品店购进的干竹笋(大),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购进的干竹笋(小)也检出同样问题。
二、重金属污染
(一)雅安市名山区尚诚杂货铺购进的干山药,其中铅(以Pb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购进的干笋子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。
(二)长宁县周二哥土特产经营店购进的干笋子,其中铅(以Pb计)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三)双流区勇好干杂店购进的干山药片,其中铅(以Pb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三、品质指标不达标
(一)标称四川省兴文县大坝野生猕猴桃酒厂生产的野生猕猴桃酒,其中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。
(二)标称自贡市果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剁椒腊鸭拌饭,其中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 附件1-本次检验项目.pdf
附件2-合格-2023年第4号食品抽检信息.pdf
附件3-不合格-2023年第4号食品抽检信息.pdf
附件4-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.pdf
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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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 抽检 食用油 重金属 酒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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